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山西省地质调查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金亮、张建萍、韩颖、段丽军、杨浩、樊燕、郑丽媛、樊国强、宜慧。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目的任务、工作内容、控制精度、调查方法以及成果编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固体矿产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其它矿产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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