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34/T 1493—2011《地下储气井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程》。本标准与 DB34/T1493—2011 相比作如下修改: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删除了一般规定; ——增加了基本要求; ——删除了检验的准备; ——修改了监检内容; ——修改了“监检项目和方法”的内容 增加了“设计文件审查”; 增加了“工艺文件审查”; 增加了“质量计划审查”; 删除了“图样审查”; 修改了“材料监检”; 修改了“钻井质量”; 修改了“井筒组装”; 修改了“固井质量检测与评价”; 修改了“耐压试验”; 修改了“气密性试验”; 删除了“安全附件”; 修改了“竣工资料”; 增加了“产品铭牌和监检钢印”; 修改了“监检证书”; ——修改了“对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的评价”; ——修改了“监检存档资料”; ——修改了附录A 监检记录的名称和表格内容; ——增加了附录B“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联络单” ; ——增加了附录C“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 ; ——修改了附录D 监督检验证书的名称和表格内容; ——增加了附录E“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评价报告” 。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万军、史红兵、张沉、洪勇、王春发、俞涛、陈强、王天。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储气井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监检内容、监检项目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TSG 21 规定的地下储气井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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