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商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拾起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拾起卖循环产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拾起卖循环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大收场(天津)共享经济有限公司、鸿鼎环保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绿天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稳力(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奕、魏已祥、曹蕾、毛允正、庞凯、曹寅茵、薄红蕾、张菲菲、刘晓明、曹雅、武晓燕、王小丹、杜威、吕娟、翟忠伟、郑喜晨、桂建达、张云峰。
本文件规定了再生资源移动回收站的总体要求、回收车要求、人员要求、作业要求、信息管理要求、安全和环保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下列种类再生资源的移动回收站建设和管理活动: ——一般生活源再生资源; ——一般生产源再生资源;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收集和运输过程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豁免的再生资源。 本文件不适用于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再生资源回收站的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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