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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2018修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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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概览
立法目的
保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利用。
适用范围
• 涵盖安徽省内湿地保护、利用及监管活动。
• 定义湿地包括自然湿地(河流、湖泊、沼泽等)和人工湿地(重点野生动植物栖息地)。
核心原则
全面保护、统一规划、科学修复、合理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政府职责
• 纳入发展规划,保障财政投入,建立补偿机制。
• 林业部门牵头协调,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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