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共湖州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湖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共湖州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湖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湖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资源数字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要求、推广应用以及效果评价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湖州市各区县以及市各相关部门进行生态资源数字化建设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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