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现环评分级管理与基层管理能力更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对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进行了优化。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予以公告。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