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规范的通知

浏览次数:227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甬环北[2024]25号
发布日期 2024-12-13
实施日期 2024-12-13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宁波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环评编制单位:
江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规范工作已试行一年,我局结合多方意见对《江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规范》(试行)进行修改完善(以下简称《规范》),现正式印发望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江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甬环北〔2023〕17号《江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1.《江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规范》(污染影响类)。
2.《江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规范》(生态影响类)。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
2024年12月13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关于印发江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规范的通知.pdf 【0.90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关于印发江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规范的通知》是一份正式文件,旨在规范江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以下是对这份文件内容的分析:
1. 文件基本信息
文件编号甬环北【2024】25号
发布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3日
实施日期文件发布之日起
废止旧文件甬环北【2023】17号《江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规范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宁波市生态环境江北分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规范工作的通知 甬环北[2023]17号 (匹配度 0.795)
  •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报告书、报告表)编制服务指南》 等四项服务指南的通知 沪环法[2020]229号 (匹配度 0.677)
  • 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沪环评[2020]96号 (匹配度 0.638)
猜你喜欢
  •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5-2017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5号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 GB31572-2015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及修改单 GB3095-2012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