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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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1
发布日期 2021-09-28
实施日期 2021-1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提升公共卫生社会治理水平,有效预防、控制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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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pdf 【0.76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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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乌鲁木齐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概览
核心主题
规范乌鲁木齐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升应对能力,保障公众健康与社会秩序。
关键内容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监测、处置及监督工作。
2. 定义与分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等,等级按国家规定执行。
3.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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