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划定汕头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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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汕府[2020]128号
发布日期 2020-12-11
实施日期 2020-12-1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汕头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重新划定汕头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碰到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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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附件:汕头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图图集.pdf 【14.63 M】 下载  |  查看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重新划定汕头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意见》的通知.pdf 【0.23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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