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洋浦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为规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和减排,改善生态环境,根据《预算法》《环境保护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海南省省级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海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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