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节约用水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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