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

浏览次数:420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9-11-29
实施日期 2020-0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 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1月29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pdf 【0.3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江苏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决定概览
核心内容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重点措施
1. 保护原则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实行考古前置制度,建立文化遗产名录和档案
2. 规划体系
制定实施规划和专项规划(文化遗产保护、河道治理、生态修复等)
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3. 生态管控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 (匹配度 0.690)
  • 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匹配度 0.672)
  • 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匹配度 0.656)
猜你喜欢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2.3-2018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及修改单 GB3095-2012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