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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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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概览
适用范围
• 适用于现有排污单位排放口的整治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放口的建设。
• 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规范化排放口建设纳入环保“三同时”制度,是验收前置条件。
管理职责
• 省环境监察部门:全省监督管理,负责省管及中央驻皖企业的整治验收。
• 各级环境监察部门:辖区内的监督管理。
规范化要求
1. 排放口设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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