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依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规定了用于申请林草碳票的固碳或增汇活动碳汇计量与监测的边界、内容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建设期不早于2005年12月31日,碳汇量计入期不早于2012年11月8日的林地或草地、具备林业部门二类调查(或三类调查)或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数据基础、不会导致额外的温室气体排放增加的固碳或增汇活动碳汇量的计量与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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