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文件归口单位: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邢诒、洪渊、王大岩、梁常德、庄毅璇、肖朝明、张军波、严声乐、黎俊、刘宇丽、李冬、林楚娟、高振亚、吴序一。 本文件是首次发布。
本技术指引规定了深圳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和深圳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内容、格式和技术要求。 本技术指引适用于深圳市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和深圳市工业污染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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