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本市节约用水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系列标准,包括火力发电、电子芯片、饮料、钢铁联合、汽车、棉印染、石油炼制、造纸、化工、食品、电器、建材等部分。 本部分为DB31/T478的第12部分。 本部分提出单位:上海市供水管理处、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DB31/T的本部分规定了建材行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商业混凝土的用水量的确定和管理。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