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4)
发布日期
2022-11-29
实施日期
2022-11-29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辽宁省鞍山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的使用功能,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原文附件
鞍山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pdf
【0.5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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