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 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志斌、瞿茂贤、翁卫芬、卢向俊、洪大伟、周烨、李翔、池一林、应跃跃、吴雨晨。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县级社会治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与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组织机构、场所设施、运行管理、日常管理、信息数字化以及监督、评价与改进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心的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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