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 第 13 号 《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7月27日乐山市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张 彤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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