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湖南部分)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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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湘政函[2024]129号
发布日期 2024-10-29
实施日期 2024-10-29
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湖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保证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湖南部分)建设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湖南部分)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pdf 【0.17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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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这份通告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旨在确保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湖南部分)的建设和移民安置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以下是对通告内容的分析:
1. 目的和依据
通告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设和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
通告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
2. 禁止新增建设项目
通告规定,从通告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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