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涉铅行业环境保护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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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渝环发〔2013〕310号
发布日期 2013-12-31
实施日期 2013-12-3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重庆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各经开区环保局,市环保局各直属分局:
为促进重庆市涉铅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重庆市涉铅行业环境保护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2月31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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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重庆市涉铅行业环境保护指导意见概览
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障人体健康与环境安全,统筹规划全市涉铅行业,严格环境准入,淘汰落后产能。
2. 产业布局
分区管理划分为适度发展区、限制发展区、禁止发展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建设涉铅项目。
防护距离要求
铅蓄电池项目≥800米
铅冶炼、再生铅项目:≥1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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