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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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3-07-31
实施日期 2023-07-3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西藏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2023年7月31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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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决定.pdf 【0.3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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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决定》是一份关于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法律文件。该决定由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并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对该决定文本内容的分析:
1. 目的与意义
决定旨在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强调青藏高原作为“世界屋脊”的重要性,以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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