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写。 本标准由大理州苍山保护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理州苍山保护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滨、赵灿军、何永娜。
本标准规定了苍山保护区界限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的术语定义、地质灾害种类、成因分析、灾害表现、防治措施、程序报批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苍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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