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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规范》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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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规范概览
一、文件背景
• 发布机构: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 文号:鄂环督〔2021〕2号
• 实施日期:2021年2月3日
二、核心内容
1. 总则
• 依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法规文件。
• 监察主体:省生态环境厅及各区域专员办(鄂东、鄂南、鄂西、鄂北、鄂中)。
• 原则:责任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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