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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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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的概述
核心修改内容(2020年6月1日生效)
1. 集装箱重量验证要求
• 托运人须在交付国际运输前验证载货集装箱重量(误差≤5%且≤1吨),并提供验证信息。
• 未验证或超重的集装箱禁止装船。
• 违规罚款:托运人或承运人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2. 监督检查强化
• 海事管理机构需加强对托运人、承运人的监管,责令违规行为改正。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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