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起草规则依据GB/T 1.1-2009。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安卫职业卫生评价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静、刘亚新、杨颖、岳强、赵蕊、王超、马淳淼、田杉、扈曼、刘思海。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本标准规定了木制家具制造业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技术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木制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制造工作场所和建设项目职业危害的防护设计、职业卫生管理、评价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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