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
发布日期
2021-12-03
实施日期
2022-01-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山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规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上预防、减轻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原文附件
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pdf
【0.5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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