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贵州省“十四五”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四五”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规划的批复 2.贵州省“十四五”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规划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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