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 18201《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 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 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 37678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 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 主要起草人:张建鹏、戴昌芳、戴自祝、辜少虹、林立丰、王立斌、潘尚霞、曲亚斌、石同幸、梁辉、陈炳耀、黄锦叙、连晓文、陈秋霞、吴和岩、何昌云、刘荣、岳文文、牛计伟、居鸿薇。
本标准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和已营业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其他公共场所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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