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促进建筑行业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打造“五个济南”,根据《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省政府令第323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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