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锦州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锦州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莉莉、胡明、吕晓、吴航、金晨、张兵兵、张慧、张歌、王蛟洋、高全、梁涛、张放、梁琬璐、常君德。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锦州市气象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22乙,0416-4167262) 标准起草单位:锦州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22乙,041 6-4167063)
本文件规定了设施蔬菜低温和寡照灾害气象等级及其预报。 本文件适用于锦州地区设施蔬菜低温和寡照灾害的气象监测、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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