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551《无公害食品畜禽场环境质量》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猪场环境质量; ——第2部分:鸡场环境质量; ——第3部分:羊场环境质量; ——第4部分:牛(肉牛)场环境质量。 本部分为 DB11/T 551的第4部分。 本部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 本部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殖业分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畜牧业环境监测站(农业部畜牧业环境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全红、孙月、刘成国、杜凤琴、刘薇、石奥、吴迪梅、刘莉。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牛(肉牛)场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生(肉生)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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