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免予处罚事项清单 (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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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2-08-02
实施日期 2022-08-0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兵团各师市生态环境局:
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在兵地生态环境领域推行统一包容审慎监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请按以下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免予处罚事项清单 (2022年版).doc》的通知.pdf 【0.9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pdf 【0.91 M】 下载  |  查看
附件2:承诺书.pdf 【0.1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3:行政处罚案件不予立案审批表.pdf 【0.29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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