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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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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概览
基本信息
• 实施时间:2017年3月1日起施行,2022年修正
• 适用范围:呼伦贝尔市行政区域内的建成区、开发区、国家重点镇等实行城市管理的地区
管理原则
•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 强调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便民化管理
核心制度
1. 责任区制度
• 明确11类责任区的责任人划分标准
• 规定责任区应达到的5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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