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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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
发布日期 2022-08-26
实施日期 2022-10-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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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pdf 【0.69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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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概览
生效时间:2022年10月1日
核心内容
1. 总则
适用范围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化区域。
管理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绿色安全。
职责分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多部门协同配合。
公众义务单位和个人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义务,可举报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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