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实施办法

浏览次数:268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运政办发〔2020〕4号
发布日期 2020-03-03
实施日期 2020-03-03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山西省运城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3 月3 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0.5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运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实施办法概览
核心内容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运城市城区(中心城区、开发区、高新区、生态区)的建筑垃圾处置活动。
• 建筑垃圾定义:包括渣土、弃土、余土、弃料等废弃物及再生产品(如再生砖、混凝土等)。
2. 管理原则
• 实行“谁产生谁付费、谁处置谁受益”原则,推行特许经营和核准制。
• 目标: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处置体系。
3. 特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岳阳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岳政办发[2020]22号 (匹配度 0.642)
  • 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政府令190号 (匹配度 0.576)
  • 肇庆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肇府规[2020]4号 (匹配度 0.556)
猜你喜欢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及问答 部令第11号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部令第15号
广告资讯
评论 共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0
  • 收藏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