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散煤污染问题,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晋政发〔2018〕30 号)、《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 年决战计划》(运政办发〔2020〕6 号)要求,结合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2018年已划定禁煤区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禁煤区范围,禁煤区内实行全面禁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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