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农村工作站、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湖南省农业环境生态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捍华、郑超、朱奇宏、肖顺勇、张泉、刘新亮、毛晓茜、谢运河。
本文件规定了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价的原则、目标内容、程序以及评价方案制定、样品采集检测、效果判定和评价报告编制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耕地、园地和草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效果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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