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
发布日期
2021-07-29
实施日期
2021-10-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原文附件
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pdf
【0.4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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