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关于严禁船舶污水直排和虚假交付污染物的通告

浏览次数:709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2-02-07
实施日期 2022-02-07
发布部门 其他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杜绝船舶污水直排和船舶污染物虚假交付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长江海事局关于严禁船舶污水直排和虚假交付污染物的通告 .pdf 【0.15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长江海事局船舶污染防治通告概览
核心要求:严禁船舶污水直排和虚假交付污染物
关键措施
1. 船舶自查整改
盲断/铅封生活污水应急旁通管路,拆除私设直排管路。
海事部门将实施电子防伪铅封
2. 污染物交付规则
靠码头前须交付船舶垃圾,其他污染物(生活污水、油污等)非每航次强制交付。
3. 严禁虚假行为
禁止只扫码不交付、伪造数据、强制接收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的通知 交水发[2021]63号 (匹配度 0.697)
  • 防止船舶垃圾和沿岸固体废物污染长江水域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第17号1997 (匹配度 0.6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匹配度 0.632)
猜你喜欢
  •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
  •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和常见问题解答 环办环评〔2020〕33号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