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台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台环发〔2020〕57 号)同时废止。 附件:1.台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 2.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 年5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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