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鄂尔多斯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鄂尔多斯市绿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检测记录管理的一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记录的编制、使用、保存和处置。检验检测行业、领域或标准规范对记录管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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