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我部组织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完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梁栋 电话:(010)65646206 传真:(010)65646186 邮箱:liang.dong@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石静儒 电话:(010)84756837 传真:(010)84756912 邮箱:zzgl@acee.org.cn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邮编:100041)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记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修订说明 7.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7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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