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建筑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熊绍东、刘春霞、孙玉亭、曲云霞、牛西良、姜永增、潘军刚。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能源消耗定额的术语和定义、定额指标、能耗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节约能源的管理与技术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办公过程中能源消耗量的计算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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