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统一我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法,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简称各区县)科学开展划分工作,我局制定了《重庆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现予以印发。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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