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及GB/T20002.4-2015 《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第4 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同时负责标准的宣贯、监督实施等工作。 本文件起草单位:沈阳市质量品牌建设促进会、沈阳市化工学校、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燃气集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宁科、靳兵、王瑞斌、王豫、史茉、冯辉、李健、马晨亮、黄宇、李殿柱、李洪、孙宇、吴俊林、包刚、王磊、张昌林。 本文件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的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本文件归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024-24011587;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 号。 本文件起草单位联系电话: 024-23445951;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北五经街14 号。
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含充装单位)进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方法、工作流程、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和要求、报告编制方法等。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沈阳市特种设备使用和充装单位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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