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为DB37/T4414《生态环境数据元技术规范》的第2部分。DB37/T441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 ——第2部分:排污单位自动监控。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先锋、汪磊、王风祥、贾曼、李玉华、张天译、孙良泉、王志恒、梁厚广、吴菁。
本文件规定了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元属性描述规则及相关数据元。 本文件适用于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库建设、数据交换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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