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经2018年11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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