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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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8-11-26
实施日期 2019-0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安徽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经2018年11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26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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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概览
一、基本信息
立法沿革1993年首次通过,经1997年、2006年、2018年三次修订
适用范围安徽省淮河流域地表水体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生效日期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核心原则
1. 防治原则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民共治、损害担责
2. 水资源开发原则维持合理流量/水位,保护水体自然净化能力
3. 排放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管理机制
1. 河长/湖长制:分级分段负责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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