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305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京环发[2023]5号
发布日期 2023-04-19
实施日期 2023-04-1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北京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有关单位:
碳排放权交易是激励碳排放单位采取措施减少碳排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政策工具。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法规政策,统筹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0.29 M】 下载  |  查看
1.北京市碳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核算和报告要求.pdf 【0.80 M】 下载  |  查看
2.北京市碳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程序指南.pdf 【0.52 M】 下载  |  查看
3.北京市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报告编写指南.pdf 【3.64 M】 下载  |  查看
4.北京市重点碳排放单位配额核定方案.pdf 【2.63 M】 下载  |  查看
5.北京普惠型自愿碳减排项目要求.pdf 【4.88 M】 下载  |  查看
猜你喜欢
  •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5-2017
  •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584-2010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及修改单 GB/T16157-1996
广告资讯
评论 2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