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德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德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 2.《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度更新) 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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